生成式人工智能暂行办法:Aai 创业将何去何从?

近日,国家网信办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广电总局公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

1.条例重点摘要

  • 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向境内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国家网信部门应当通知有关机构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予以处置
  • 鼓励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创新应用生成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优质内容,探索优化应用场景,构建应用生态体系。
  • 鼓励生成式人工智能算法、框架、芯片及配套软件平台等基础技术的自主创新,平等互利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生成式人工智能相关国际规则制定。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应当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提供者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外商投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提供者应当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行事对图片、视频等生成内容进行标识
  • 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设置便捷的投诉、举报入口公布处理流程和反馈时限,及时受理、处理公众投诉举报并反馈处理结果。

2.条例解读

从行业发展需求来看,现今国内大模型可能需要借鉴海外的数据及模型,条例中未完全禁止海外技术交流在合规的前提下仍留有发展机会和空间。

从法律角度来看,应确保服务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对于可能违反法律内容的行为保持高度警惕和主动汇报

从经济角度来看,对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标注需求,实现全部虚拟生成图像的标识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任务,同时还需要考虑到数据获取、模型训练和数据输出等成本问题

3.释放的积极信号

办法》明确提出鼓励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创新应用,此条例有助于生成式人工智能在各行业的应用与深度结合,助力实现千行百业的智能化变革

办法》坚持的主要原则是包容审慎和分类分级监管。条例中提到鼓励国际交流与合作,这一举措体现了对生成式人工智能领域的开放和包容态度。

办法》明确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开展预训练、优化训练等训练数据处理活动,提到提供者应当取得相关行政许可证。有助于增加准入门槛,进而规避行业乱象

办法》提出推动生成式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和公共训练数据资源平台建设的措施,此举措可以实现算力资源的协同共享和提升利用效能。

4.释放的管制信号

办法》中提到网站中需放入投诉接口,增强网站的合规性。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设置便捷的投诉、举报入口公布处理流程和反馈时限,及时受理、处理公众投诉举报并反馈处理结果。

办法》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未成年人用户过度依赖或者沉迷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应履行用户管理义务,明确并公开服务适用情况指导使用者科学理性认识和依法使用技术。

办法》规定提供者对图片、视频等生成内容进行标识。在提供服务环节,提供者应依法承担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责任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对图片、视频等生成内容进行标识。

办法》明确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规范,对于违法内容应当及时采取停止生成、停止传输、消除等处置措施并采取模型优化训练等措施进行整改。

5.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内容,蓝衫建议ai创业者们攻守兼备,在防守方面做好合规审查,在进攻方面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现提出以下五点举措以供参考。

  • 及时响应国家政策可采取的防守措施有对相对不合规的地方进行备案,如加入合规内容、与成型的大厂建立合作关系;可采取的进攻措施有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与政府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 积极开发国内大模型可调用国内的开源模型,或积极自主创新大模型。
  • 积极向政府备案申请行业许可证,从而形成企业护城河和竞争优势
  • 关注人工审核尽可能避免依据生成式人工智能内容直接进行决策或采取行动,重要事项上可对输出内容进行人工审核。
  • 关注不同业务场景下不同主体的合规义务在此基础上,明确界定业务场景和数据流向,并相应地落实各方在不同场景下的义务。

总结,现阶段在全球范围内,各国对于人工智能的监管也处于积极探索和实践中。蓝衫判断人工智能的未来趋势是国内大模型发展受国家支持,海外大模型短期内在国内受许可,但相关监管规则可能会日益增多。

蓝衫建议创业者把握创业时机,在响应国家政策的同时,积极研发国内大模型、向政府备案、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产品研发和应用的过程中也要注重加强人工审核。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欢迎讨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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